在租赁期间,如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的承担者是(  )
在租赁期间,如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的承担者是(  )
A、出租人
B、承租人
C、所有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出租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对租赁物的修缮义务 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条件: (1)该瑕疵发生在租赁期内,若瑕疵在租期开始时即已存在,承租人可直接依瑕疵担保责任请求出租人维修。 (2)存在修缮的必要性,至于该必要性产生之原因可归责于出租人还是第三人抑或意外事件,在所不论。但若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是因承租人的故意或过失所致,则应由承租人负担修缮义务,否则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修缮须在经济上为可能,若租赁物整体不存在修缮之可能,或因租赁物之部分丧失修缮之可能而影响到对整体的使用,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在符合修缮条件时,承租人得通知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修缮。在承租人通知后,出租人超过合理期限而不修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或者从租金中扣除。因修缮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者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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