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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02时08分59秒
作者:
admin
阅读:
(4)
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
A、债权的约定移转
B、债权的法定移转
C、债务的法定移转
D、债务的约定移转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债权的法定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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