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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情形就是合同法理论中所指的()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02时08分05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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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情形就是合同法理论中所指的()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顺序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考查:顺序履行抗辩权的含义。顺序履行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已到合同履行期之后应为给付义务的一方,享有在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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