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02时08分38秒
作者:
admin
阅读:
(4)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正确答案】:①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不受合同类型的限制。②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③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受到损害时,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上一篇
电子商务战略的类型分为()
下一篇
专家集合意见法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