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及特征。
试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及特征。
【正确答案】: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债权人统一的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协议,或者由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大成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全部或部分并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全部或部分的协议。免责的债务承担具有如下特征: (1)是一种以移转债务为目的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移转债务表现为承担人承担债务的全部或部分,原债务人的债务被全部或部分免除。 (2)是原债务人和承担人或债权人与承担人所达成的协议。免责的债务承担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原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达成的债务转移协议;另一种是债权人与承担人之间达成的由承担人替原债务人的债务被全部或部分免除。 (3)发生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的后果。全部移转债务的,属于债务人的更替。部分移转债务的,增加债的适数量,形成数个债。 (4)是无因行为。虽然免责的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是债权人并不知晓且也难以知晓承担行为的原因关系,如果将承担行为定性为要因行为,债权人必然因害怕没蒙受不测之损害而拒绝统一免责的债务承担。为了鼓励交易(如承担人为获取原债务人的对价给付而承担债务),应当确定免责的债务承担行为为无因行为。该行为不以原因关系之存在为必要。(P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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