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债权让与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债权的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的行为。债权的让与具有如下特征: (1)债权的让与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须让与人与受让与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并蓄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债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不具有社会公示性,债权转让不必像动产物权转让那样须交付转让的对象,也不必像不动产物权转让那样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只需订立一份债权让与协议即可。 债权的让与应当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同理,债权的让与协议也存在无效或者被变更、被撤销的可能。债权让与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 (2)债权的让与行为是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应有请求力、执行力、处分力保有给付在法律上的效力等效果。债权的处分力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出质或抛弃。 (3)债权的让与行为为要因行为。债权让与总是有原因的,它建立在一定的原因关系(基础关系)之上,或者为取得对价而让与债权(因买卖而让与债权),或者因赠与而让与债权,或者代物清偿而让与债权等等。 (4)债权让与发生债权移转的后果。债权让与是财产权转让的一种,发生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原出让人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因此而消灭,受让人取得债权的部分或一部。在债权的让与不影响债务人的利益,故无须经过债务人同意。(P16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