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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不安抗辩权发生的事由的是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03时08分12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下列不属于不安抗辩权发生的事由的是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商业信誉已经下降
C、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D、对方已经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对方商业信誉已经下降属于道德范畴,不可行使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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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A农业企业当月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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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喜欢第一时间知道世界上最近发生的事件,大众媒介中的昨日消息、上午新闻,正迅速地被刚刚发生的、正在发生的甚至即将发生的信息取代。这体现了信息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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