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买卖合同原签订的标的物数量为菜瓜l000公斤,后经协商改为菜瓜2000公斤。这一变更情形是( )
某买卖合同原签订的标的物数量为菜瓜l000公斤,后经协商改为菜瓜2000公斤。这一变更情形是( )
A、合同性质的变更
B、合同标的物或报酬的变更
C、合同履行地、履行期的变更
D、合同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合同变更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合同性质的变更。 2.合同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加或减少。 3.合同标的物或标的物的种类改变。 4.合同标的物质量、规格、品种等条款的变更。 5.合同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的变更。 6.其他 将菜瓜1000斤改为2000斤,属于合同标的物或报酬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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