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则,它体现的是合同法的( )
A、合同自由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诚实信用原则1.含义:(1)公正地调和或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信用利益,使当事人正当期待的利益得以实现。(2)公正地调和或平衡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或公众的利益,维护一般公共信用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所要维护的是两个平衡,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合同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2.渊源和发展 诚实信用原则源于罗马法,发展于近现代民法。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功能(1)直接规范功能:要求合同义务人恪守信用,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合同权利人积极协助、配合义务人履行义务,依约受领给付;要求合同各方当事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依据约定、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补救成文规定不足的功能。作为成文规定不足的补救功能,诚实信用原则用以解决法律或合同的不周延。4.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合同法的始终。(1)合同的订立过程: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实施欺骗等行为。缔约当事人于缔约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恪守合同,如约履行义务,如果合同当事人合同约定不严密,则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法仍要求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通过特约排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