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教材第127页。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