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我们将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 )。
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我们将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 )。
A、承诺义务
B、强制义务
C、强制性承诺义务
D、诚实信用义务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教材第十四章第266页,运输合同又称为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一方称为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一方为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运输合同分为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具有下列特点: 1.运输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和有偿关系。2.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民法理论对于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诺成合同曾经颇有争议。从合同法的规定旅客,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例如,合同法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3.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运输合同的条件一般是由承运人预先制订好的,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也多由专门法规调整,客票、货运单和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运费也统一规定,因而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承运人一般属于公用企业,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甚至垄断性的服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除接受其服务外一般别无选择,因而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合同法第289条特别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合同法》第十七章第一节专门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义务,一般义务的相对应的是一般权利。1.承运人不得拒绝合理运输要求的义务。这就是合同法第289条规定的"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在此合同法将义务主体限于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主要是考虑这些承运人往往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的性质。2.承运人按照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的安全运输义务。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这是承运人是基本义务,也是收取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代价。3.承运人按照适当的路线运输的义务。合同法第29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4.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义务。合同法第292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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