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教材第131-132页。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履行地点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依其规定,例如票据法23条第3款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履行地点可由习惯确定。如果有关于履行地点的交易习惯时,应遵从习惯,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车站、码头的物品寄存,应在该寄存场所履行债务。履行地点可由合同的性质确定。例如,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点应在债权人的所在地;不动产权利移转,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