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因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清偿,该第三人可在清偿范围内,代被清偿人行使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该种现象被称为
A、清偿代位
B、新债清偿
C、代物清偿
D、清偿充抵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清偿之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效力,就债务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清偿时,于求偿之范围内,可代位债权人行使其对于债务人之债权。此称“清偿代位”。具有债权转移的性质。A正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以其他给付替代原定给付而为清偿的,属于代物清偿。通过设定一个新债务来清偿旧债,并以新债的履行来替换旧债的履行的,为新债清偿。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数笔同种类债务,而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清偿全部债额时,确定该给付抵充某提债务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