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并通知债务人而对债务生效的行为。债权让与生效后,其效力有
债权让与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并通知债务人而对债务生效的行为。债权让与生效后,其效力有
A、债权让与人不再享有被让与的债权
B、债权上具有的从权利,如担保,也一并转让
C、债务人在接到通知后,负有向受让人给付之责
D、债务人不得以对让与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让人
E、债务人在接到通知后,其可选择或向让与人给付,或向受让人给付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债权让与的效力分为对内和对外两方面:
第一,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1)出让方将债权让渡受让方,发生债权转移的效力,原债权上的负担一并转移。
(2)从属于债权的从权利随同债权一起转移。
(3)出让方应将行使债权的有关文件交付受让方,以保证受让方行使权利。
(4)出让方应将其占有的担保物交付受让方以保证受让方行使担保物权。
第二,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1)受让人取代出让人的全部或部分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权人将让与债权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通知在性质上属于“观念通知”。它是一种将已经发生的债权转让的客观的事实状态告知债务人的行为。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基于对原债权人(让与人)的抗辩事由对抗新债权人(受让人)。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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