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此为
A、债权让与
B、债务承担
C、合同更改
D、债的概括移转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债的概括转移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债权让与同免责的债务承担之结合,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将对于出卖人的债权让给第三人,同时将对于出卖人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发生买受人地位的整体变更,学理上称之为“契约承担”;另一种为“契约加入”。我国《合同法》只规定了“契约承担”方式的债的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同时转移让与他人的情形,《合同法》第88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