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占有公司股份40%、30%、20%与1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从1998年10月至2008年10月。现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在公司股东会上提出延长公司经营期限,但遭到丙、丁反对。
结合案例,请回答:
如果甲、乙坚持要求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有否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A;
如果甲乙坚持要求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应当通过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延长经营期限。由于甲乙持有公司全部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所以他们要求延长经营期限是有法律依据的。
【题目解析】: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