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依法可以提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依法可以提起
A、决议不成立之诉
B、决议无效之诉
C、决议撤销之诉
D、司法解散之诉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决议可撤销的事由分为两类:一是,内容违反章程。从内容违法的程度来看,只有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这种严重的内容瑕疵才需作为无效决议处理,而违反公司章程的违法性相对 较轻,应被排除在无效决议范围之外。故,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决议内容违 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二是,决议程序存在瑕疵。这是程序正义理念在公司决议制度中的体现。公司决议 的作出本身是一个程序性问题,程序是否正当往往关乎诸多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程序 瑕疵的决议未能正确体现公司的意思,可以被撤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属于程序瑕疵的 范畴,作出的决议可以被撤销。但应注意的是,如果动辄就否定公司决议的效力,会对公 司经营效率和对外交易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条规定, 若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人民法院不予撤 销该决议。P14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