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某重点国有企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经查实,该企业现存流动资金20万元,机器3台,计12万元,另有向其他企业租借来的设备一套,计5万元,此外,该企业尚有厂房两幢,估价约10万元,不过该厂房已抵押给该企业的一债权人。
问:(1)该国有企业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须经过什么程序?
(2)债权人对于该企业的上述财产的哪些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答:(1)根据《公司法》第66条的规定,该国有企业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P241)
(2)该企业向其他企业租借来的设备应当由出租人行使取回权,取回该设备;已经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厂房由抵押权人行使别除权,从厂房价值中优先受偿。(P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