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岀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诺的出资虽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期缴纳,但其只要认缴,未缴部分的缴纳义务在公司存续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是不能免除的。 因此甲的债务未免除。P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