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为什么?

甲公司和乙公司系持有上市公司A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3年8月初到当年底,甲公司和乙公司大量买卖A公司的股票,在时间和数量方面予以配合,并由于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A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提前获得A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及分红方案,在A公司分红公告之前,甲、乙两公司所控制的8个账户已持有A公司流通股1800万股;在A公司分红后,甲、乙两公司互相买卖A公司股票,继续拉抬A公司股价,并伺机逐步抛售A公司股票。至被调查时,甲、乙公司已非法获利7000万元,并尚余A公司股票300万股。


甲、乙两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为什么?


【正确答案】:

A;

常见的操纵方式有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互相买卖A公司股票,拉抬A公司股价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题目解析】:

常见的操纵方式有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互相买卖A公司股票,拉抬A公司股价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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