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还款责任应当如何划分?

2016年8月2日,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发放货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了保证到期还款,丙企业向乙银行提供了两项担保:一是由丁公司提供连带保证,二是由丙企业将一张2017年3月5日到期的1000 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乙银行。2017 年3月6日,丙企业向乙银行提出,因企业急需资金,希望能够先使用存单上的资金,乙银行单方面同意了丙企业的要求。2017年8月2日贷款到期,丙企业无力归还。甲公司因此要求乙银行代丙企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乙银行则认为应当由保证人丁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的还款责任应当如何划分?


【正确答案】:

本案的还款责任应作如下划分:

乙银行没有经过甲公司的同意,单方面支付了质押的存单,导致了甲公司的损失,所以应当承担1000万元存款本息的责任。

丁公司应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即6000万元贷款本息扣除1000万元存款本息后的部分。


【题目解析】:

解题思路:

(1)明确需还款的主体;
(2)找出相关法律规定;
(3)具体分析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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