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甲银行向乙银行拆入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此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甲银行见有利可图,将拆入的一半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一半借贷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以房地产开发。直到2003年10月甲银行才向乙银行归还该笔拆入款。
甲银行在拆入资金的使用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甲银行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市、借贷给房地产公司均属违法行为。
【题目解析】:
投资于股市属于投资,借贷给房地产公司属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