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文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是( )
公证文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是( )
A、绝对不得推翻
B、当事人可举出足够可信的证据推翻
C、属于鉴定结论
D、公证机构必须派员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的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在法律上具有最高证据效力。公证书在诉讼中是一种可供人民法院直接采信的证据,它的证据效力要强于其他任何证明文书。证据效力是公证书的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证书都具有证据效力。公证书的证据效力是广泛的,不仅体现在诉讼活动中,而且表现在日常的民事、经济交往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在国际上,公证书也得到广泛的承认,在于外也具有法律证明力。这是公证证据效力在空间上的延伸。“但书“即”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对这种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相反证据“的举动责任在于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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