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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起由买受人承担。()
分类:
房地产法(00169)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11时08分40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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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起由买受人承担。()
A、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
B、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
C、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日
D、签订购房合同之日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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