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对刑讯逼供的原则。
【正确答案】:(1)刑讯逼供的概念和性质。刑讯逼供是指公安司法人员采取殴打、伤害等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迫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的行为。从性质上来看,刑讯逼供不是一般的工作错误,而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人员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无论情节是否严重,均构成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后果的,构成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直接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刑讯逼供的原因。司法实践中出现刑讯逼供现象的原因包括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影响,封建特权思想作怪,有罪推定的流毒没有肃清,不愿意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刑讯逼供的惩罚偏轻、打击不力。(3)刑讯逼供的危害表现在:侵犯人权,损害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容易酿成错案,容易造成积案、疑案。(4)防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方法。包括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办案手段中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大对刑讯逼供案件的查处力度,赋予律师讯问到场权,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建立证据排除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