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0日,周某无证驾驶虞某的桑塔纳轿车在330国道线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撞死行人林某后逃逸。当晚,周某找到虞某等人商量对策。12月24日,周某拿着委托他人买来的一本假驾驶证,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周某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2002年1月14日,周某和车主虞某合谋,带着买来的驾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以车主虞某的名义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县支公司提请理赔,领取赔款36224元。问:周某和虞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正确答案】:(1)周某无证驾驶车辆,将他人撞死的行为,因仅负同等责任,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交通肇事罪。(2)周某和虞某合谋,制造虚假证件,虚假理赔,骗取保险赔偿金,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成立保险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