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的体系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对于这个法的体系的具体部门法的划分,我国法学界有多种不同观点,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结合社会需要和我国法的体系的发展,我们认为,当代中国法的体系主要有以下八个部门法构成:(1)宪政法。宪政法律部门是调整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组织和运行的重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2)民商法。民商法律部门是民法和商法的合称。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法是适应现代商事交易迅速便捷的需要发展起来的调整公民、法人之间的营利性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法律部门包括关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监察、行政程序以及有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涉及范围很广。(4)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兴法律部门。(6)环境法。环境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通常指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7)刑法。刑法是指关于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的总称。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方法即刑罚的方法。(8)程序法。程序法是指调整关于法的实施的步骤、方式、方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诉讼程序法和非诉讼程序法两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