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万元,约定2017年12月31日返还。2018年10月,乙向甲提出返还请求,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2021年3月,乙向法院起诉。此时乙的债权尚未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判断:正确。
理由:2018年10月乙向甲提出返还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故三年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
名师解析:根据题目描述,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约定在2017年12月31日返还。然而,在2018年10月,乙向甲提出返还请求时,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这表明乙在2018年10月已经开始主张其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主张权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算。因此,从2018年10月乙提出返还请求开始,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了2021年3月,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距离2018年10月尚未超过三年,所以乙的债权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因此,选项A“正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是乙在2018年10月提出返还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故三年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