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从乙处借款20万元,1年后还本付息。甲找来丙作保证人,丙与乙订立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由丙承担还款责任。”1年后,甲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乙
A、既可找甲还款,也可找丙还款
B、不能先请求丙还款,因为丙享有先诉抗辩权
C、凭保证合同向丙直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方式约定不明,丙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保证方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负有不履行债务的补充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