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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下列谁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分类:
民法学(00242)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15时08分17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下列谁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贺甲的妻子
B、贺甲的弟弟
C、贺甲的儿子
D、贺甲的祖父母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只有贺甲的儿子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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