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欠张某5000元,5月底到期。5月上旬,王某将自己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和价值6000元的拖拉机赠与林某,经查,王某没有其他的财产,则张某有权()
A、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
B、主张王某和林某的赠与合同无效
C、行使代位权
D、行使追偿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是对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考查,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题中,王某在债权快到期时,无偿转让财产,导致没有其他财产可供履行到期债务,这种行为在《合同法解释二》中被明确规定为可以被撤销的行为,所以,张某有权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