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和小王是8岁的小学生,一日在校内的打闹中,小明用铅笔将小王的眼睛戳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小王的损失应()
小明和小王是8岁的小学生,一日在校内的打闹中,小明用铅笔将小王的眼睛戳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小王的损失应()
A、由小明承担
B、由小明的父母承担
C、由小明的父母和小王的父母共同承担
D、全部由学校承担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和39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这里,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过错责任,只有在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承担责任。本题当中,学校并无失职,故应当由小明的父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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