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李贵与张琴系夫妻,育有子李诚与李秉、女李欢。李诚与黄娟结婚生育一子李悦,李欢与郭强结婚生育一女郭兰。李贵和张琴早年自建了一栋临街小楼,产权登记为李贵夫妻二人。2009年5月,长子李诚遭遇车祸去世。2010年8月,李贵去世,但未进行遗产分配。2011年3月李欢因病死亡。2013年,小楼因国家征收获得补偿款360万元。现就该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 请问:涉案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贵的遗产应该做如下分配:张琴60万,李悦45万,李秉45万,郭兰15万,郭强15万。原因是:360万补偿款是李贵与张琴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80万属于李贵的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李贵死亡后,应由其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妻子张琴、儿子李诚、李秉和女儿李欢平均分配,各45万。同时,由于儿子李诚先于父亲李贵死亡,本应由其继承的份额由其儿子李悦代位继承。李欢在其父亲李贵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转继承,即其继承的份额由她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其母张琴、其丈夫郭强和其女儿郭兰转继承,各分得15万。所以,最终遗产的分配结果是张琴60万(包括继承李贵的45万和继承李欢的15万)、李悦45万、李秉45万、郭兰15万、郭强15万。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李诚先于其父李贵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子李悦代位继承。李欢在其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女郭兰、其母张琴、其丈夫郭强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