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乙支付货款。乙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异议称,根据买卖合同,由甲借乙的借款抵销货款,因而自己不拖欠货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提出的异议必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
B、异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提出
C、法院不经审查,直接作出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甲不同意的除外
E、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支付令自制作发出,即产生督促效力,但是强制执行力需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时才能产生。异议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无效(民诉法第216条),选项A正确当选,选项B错误不当选; 异议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书面异议仅作形式审查,不做异议理由的实质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选项C错误不当选,选项D正确当选,选项E错误不当选。本题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