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所以D项是正确选项,A项、B项、C项都不是正确选项。可见,能否正确判断该问题,关键在于准确把握简易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