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住在某市甲区的张某向李某的户口所在地乙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所借的3万元,乙区法院受理了此案。2014年4月,经政府批准,李某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一个月时,李某在丁区居住已经满1年。在这种情况下,张某诉李某欠款纠纷一案应由哪个法院审理?
A、甲区法院
B、乙区法院
C、丙区法院
D、丁区法院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选项B符合题意。需要说明的是,丙区法院和丁区法院皆为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所以,市法院指令这两个法院执行也是无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