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简述古罗马法学家的法律分类思想。
分类: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17时08分23秒
作者:
admin
阅读:
(1)
简述古罗马法学家的法律分类思想。
【正确答案】:(1)乌尔比安。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公法是与国家组织有关的法律。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按照乌尔比安的观点,罗马法分为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三个部分。
(2)盖尤斯。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中也载明:公法是有关罗马帝国政府的法律,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
(3)保罗。保罗把法律分为自然法和市民法,认为自然法是印在人们心坎上的法律,永远代表正义;市民法则是适用于各国全体人民或大多数人民的法律。
上一篇
在Oracle数据库的数据字典中,前缀为_____________的视图为扩展的用户视图。
下一篇
如何对政策方案进行评估和择优?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