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孟德斯鸠关于“政体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和形式”这一观点的内容。
【正确答案】: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性质和形式,应该说,这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具体而言,孟德斯鸠认为,政体不同,刑法的特点也各不相同。刑法的多少与繁简程度直接与政体相关。共和政体下,由于人们的生命、荣誉、财产都受到重视,所以刑法要繁杂得多;君主政体下,就简单得多;专制政体下,无所谓刑法了,法官就是法律。政体不同,审判方式也不同。君主国里,采用法官公断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专制政体下,君主可亲自审判案件。政体不同,刑法轻重也不同。严刑峻罚是专制政体的特点。还有,其刑法的种类也繁多,肉刑、拷问、羞辱刑、株连等,都以专制政体为最甚,而为共和制所排斥。孟德斯鸠认为,在君主制下,有一套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区分,如等级、门第、出身等,因而导致相应的财产关系也复杂,从而法律以及纠纷也多;在专制主义国家里,一切都属于君主的,几乎不需要或极少需要法律。寒冷地区通常实行一夫一妻制;热带地区通常实行一夫多妻制。妇女在共和制里地位较高,在专制政体下,妇女受到歧视和处于被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