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康德的民族权利的内容。
【正确答案】:康德的民族权利的内容:(1)要求本国臣民去进行战争的权利。国家与臣民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臣民没有国家的保护,他们不能共同生产,不能安定地生活,也不能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另一方面,公民是该国的成员,有参与立法的权利,不能仅仅作为别人的工具,他们自身的存在就是目的,要他们去作战就必须通过他们的代表,得到他们自愿的同意。因此,要求臣民去作战是从统治者对人民的义务中引申出来的权利。(2)向敌国宣战的权利。康德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尚不可能采用法律程序的方式解决争端,因而,各民族有进行战争以及采用敌对行动的权利。战争的开始可以基于任何明显的损坏行为。(3)战争期间,一个被迫作战的国家可以采取各种抵抗方式和防卫手段。但康德反对使用邪恶的和不讲信义的手段,其中包括:指派臣民当间谍,雇佣臣民或外邦人去暗杀或放毒,收买特工去散布伪造的新闻等。在战争中,征服者可以向被征服的敌人强行征税和纳贡。但是,不允许强行剥夺个人财产,掠夺其人民。(4)战后的权利包括:战胜者提出条件并同意根据一定条件和战败当局达成和平的结局;交换战俘的权利,在交换时不能索取赎金,也不必在人数上要求平等;被征服的国家不会降为殖民地,被征服国的臣民不至于成为奴隶。(5)和平的权利。其中包括:当邻国发生战争时,有保持和平或保持中立的权利;有设法使和平可靠的权利,即保证和平的权利;几个国家结成联盟的权利。(6)公正的敌人的权利是没有限制的。不公正的敌人是指它公开违背行为准则,使各民族之间不可能维持和平状态,并使自然状态继续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