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是
A、《九章律》
B、《新律》
C、《北齐律》
D、《泰始律》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此题考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准五服以制罪”的相关内容。“五服”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其中斩衰最粗糙。穿丧服越粗糙的,与死者的关系越近,服丧时间越长。运用五种丧服所体现出来的亲疏远近关系来定罪量刑。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越重。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相对变重;以卑犯尊,处罚相对变轻。“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确立,是儒家礼治与法律结合的重要标志,由于它适用于社会上的一切人,具有最广泛的普遍适用性,因此,人们把记载有该原则的《泰始律》称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律。“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从《泰始律》确立以后,一直延续至明清。明清法典还附上《五服图》,指导“准五服以制罪”的适用。这一原则是儒家化法律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