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清朝刑事法制的特点。
试述清朝刑事法制的特点。
【正确答案】:清朝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后发展阶段,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高度发展,其刑事法制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1)严惩侵犯皇权的犯罪。清律继承隋唐以来的“十恶”重罪的相关内容,在巩固皇权和强化统治方面的力度远大于前朝,对危害政权的犯罪,惩罚残酷,株连广。其一,扩大谋反、谋大逆、谋叛的定罪范围。其二,加重对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的量刑。(2)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明末以来,怀疑、批判君主专制统治的思潮在知识分子中渐渐兴起,加之或明或暗的反清复明思想,令清政府深感不安。为巩固君主专制统治,清初统治者一方面尊崇孔孟之道,提倡程朱理学,以八股取士对士大夫进行拉拢、限制,并且通过编修《四库全书》来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具有启蒙思想和反满思想的知识分子,大兴文字狱.收缴、焚毁各类反清或视为“异端悖逆”书籍,大力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统治。(3)运用刑罚手段抑制商品经济发展。明中叶以后,虽然农耕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部分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手工业、商业已有很大发展。清朝统治者从维护专制统治出发,无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内在规律,仍然因循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一切有碍本务的经济活动进行压制,甚至用刑罚手段予以打击。清朝对商品经济的抑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严格限制民间采矿;第二,对盐、铁、茶、矾等重要商品实行禁榷,规定民间私相买卖者予以治罪。此外,还颁布“禁海令”,严格限制海外贸易,不仅制约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题目解析】:【考点】清朝刑事法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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