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将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程序、原则及公文程式方面的法律形式称为( )
A、律
B、诏
C、式
D、廷行事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一)律:是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由朝廷正式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二) 制、诏 :是皇帝针对某事发布的带有规范性质的命令。(三)式 :式即是格式、程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四)法律答问 :以问答的形式,利用案例的方式,对法律内容、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等问题作出具体说明。(五)廷行事 :秦的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它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律的补充形式之一。此外,还有程、课等法律形式。程是关于劳动定额等确定额度的法规,如《工人程》;课是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如秦简中的《牛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