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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
分类:
中国法制史(00223)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18时08分08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
A、子产
B、赵鞅
C、邓析
D、范武子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解析:《竹刑》:邓析因不满子产以及否定其刑书,而自编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法律,写在竹简上,由此开创了私家法学著述的先例。邓析的竹刑便于携带和流传,在当时的影响巨大,被国家认可后,具有了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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