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起草者是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起草者是
A、俄国法学家
B、日本法学家
C、德国法学家
D、美国法学家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此题考查晚清修律活动中《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内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由清政府命令修订法律馆编定。《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共5篇,36章,1569条。其中,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为主起草,以德国、日本和瑞士的民法为渊源,后两篇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较多保留了传统封建法律的精神,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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