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刑法志》载:“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诉,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这一记载说明元朝已经出现
《元史•刑法志》载:“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诉,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这一记载说明元朝已经出现
A、辩护制度
B、申诉制度
C、诉讼代理制度
D、大案奏裁制度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元史·刑法志》“诉讼”记载:“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诉,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悔,必须自陈者听。这一记载说明元朝已经出现诉讼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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