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正在处理的案件,有权作出有约束力的指示和命令,下级检察院应当执行。在人民检察院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领导本院工作。检察院内部设立若干检察业务部门,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各个部门互相分工、互相配合,完成侦查、审查逮捕、起诉、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