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dao qie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A、刘某系未成年人
B、刘某系聋哑学校职工
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刑诉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并不一定就是聋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