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张某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月16日被某县人民法院决定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并于当日送达决定书。2016年2月6日,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于是裁定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该案诉讼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该案诉讼程序存在四处违法的情形:(1)县人民法院适用决定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违法。决定只能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性问题,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只能适用裁决。(3分)(2)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违法法记程序。该案已过二审抗诉期限,一审裁判已经生效,对生效裁决、裁定、决定,该县人民检察院无权抗诉。(3分)(3)上一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该案违法。对生效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3分)(4)上一级人民法院适用裁定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五年违法。上一级人民法院改变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量刑裁决,应当适用判决,而不能适用裁定。(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