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甲公司与买受人乙公司签订了一笔价款为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乙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有( )。
出卖人甲公司与买受人乙公司签订了一笔价款为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乙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有( )。
A、甲公司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全部交货义务不能履行
B、甲公司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甲公司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甲公司需要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三天,但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E、甲公司只能履行95%的债务,但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则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排除选项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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