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胜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20%、15%和5%。现在甲欲将其持有的60%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戊,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100万元,甲将对外转让股权事宜通知了乙、丙、丁征求同意。其中丙、丁表示同意,乙表示反对。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甲转让股权给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4分)(2)假设甲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分)(3
42.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胜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20%、15%和5%。现在甲欲将其持有的60%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戊,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100万元,甲将对外转让股权事宜通知了乙、丙、丁征求同意。其中丙、丁表示同意,乙表示反对。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甲转让股权给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4分)(2)假设甲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分)(3)假设乙、丙、丁对甲对外转让的全部股权都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如何处理?(2分)
【正确答案】:答:(1)不需要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所说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而非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这是由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特征所决定的。(2)甲转让给丙是内部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不受任何限制,内部达成协议即可,不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3)首先,由乙、丙、丁三方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按照股权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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